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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帮助

发表单位:市编委办  发表时间: 2010-05-19 分享至:

一、网上举报:

(一)违反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方针、政策的情况;

(二)违反“三定”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情况;

(三)违反机构编制管理“五不准”的情况:即不准超编进人、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、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、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、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;

(四)违反规定擅自变更机构名称、职责(任务)范围、隶属关系、经费渠道的情况;

(五)违反机构限额、编制总量控制、各级各类编制分配和使用规定的情况;

(六)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情况;

(七)违反机构编制统计规定,虚报、瞒报统计数据的情况;

(八)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情况。

 

二、电话热线举报:

“12310”是全国统一的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电话。举报人可直接拨打“12310”向当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,如向异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,可在“12310”前加拨该地区区号。

 

三、举报需知:

(一)对于群众举报的合法问题,我办将严格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时间内(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;情况复杂的,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,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)解答完毕。

(二)对于本单位业务以外的问题或者所举报内容中含有违反法律、法规的,我办将不予回复。

(三)举报内容除详细记录所举报的事情以外,还须留下举报人真实、有效的个人信息,便于核实举报信息的真实性,及时处理问题。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的精神,不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的,可不予答复。

   (四)凡是违反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)第十五条中有关危害国家安全,扰乱社会秩序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的信息一律报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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